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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数字图书馆法律要先行

1999-12-15 来源:光明日报 蔺玉红 我有话说

12月3日,中国数字图书馆发展战略研究组法律问题项目组在京就数字图书馆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召开了汇报研讨会。

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是于1998年8月由文化部牵头提出建设的。该工程将建立超大规模的、可以跨库检索的中文海量数据库及其信息服务体系。1999年5月,国家863计划智能计算机主题组成立了中国数字图书馆发展战略研究组,专门对数字图书馆的技术、管理、运营、法律等问题展开了研究,以便在此基础上全面把握、实施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当年11月12日,863项目组与北京首都图书馆进行数字图书馆示范工程的签约,表明此项工程已进入实施阶段。为便于解决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中国数字图书馆发展战略研究组又专门成立了法律项目组。经过半年的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专家介绍,数字图书馆目前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是版权问题,要将数字图书馆建成一个以内容为主的ICP,解决在服务和商业运行中的作品使用权及支付合理的版权使用费是关键所在,而在目前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面对海量作品的数据库的制作,版权许可难以进行。

目前,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只要点击鼠标就能迅速传递信息的时代。信息传递的速度和规模对法制建设提出了挑战,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规范,互联网就不能健康发展。而中文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建设是中国互联网建设的基础,网上的法律问题解决得好坏,对网上中文信息资源库的建设有着直接的影响。网上法律问题应从实际出发体现创新、领先、跨越的原则,要对互联网的问题做出合理分析,要抓住中国即将加入世贸的时机,争取在制定互联网法律方面的发言权。

数字图书馆不只是互联网上的一个网站,也不只是一个超大规模的数据库,它是信息产业的核心部分,是内容产业,是可以不断开发的、取之不尽的、用之不竭的原始数据库资源。因此,数字图书馆的法律问题理所当然地具有突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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